根据教务处《湖北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及大类分流实施细则》(湖工大教[2019]40号)和《关于做好转专业工作的通知(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要求,经济与管理学院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转专业实施原则
1、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监督。
2、批次原则:申请转入专业的录取批次应不高于原专业的录取批次,本科第二批次录取的学生只能转入学校在学生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投放了招生计划的专业。各专业不同的录取年份和生源地,对应的录取批次不同,详见附件1。定向、高水平运动员和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能转专业。专项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只能转入学校在学生生源地投放了专项招生计划的专业。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只能在艺术类相关专业互转;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由转出、转入及国际学院共同进行资格审查,只能在中外合作办学相关专业互转。
3、编级原则:学生转入新学科专业所修课程未达到转入学科专业相应年级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必修课学分总数的50%者,应编入低一年级学习;学生转专业后,必须修读转入专业相应年级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且所修课程应能满足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
二、转专业人数计划
根据湖工大教[2019]40号《湖北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及大类分流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经济与管理学院2018级拟转入学生计划数26人,2019级拟转入学生计划数18人(详见表1)。
表1:经济与管理学院转专业人数计划表
备注:1.如本学期报名或转入人数不足计划人数,则多余计划人数转入下学期;2.如特殊类型报名或转入人数不足计划人数,则转为一般类型计划指标。
三、成立经管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孙浩
副组长:张冀新、余贞
成员:魏想明、朱平利、胡昌龙、陈美、李琼、李平、张燕华、代文、周嘉仪(18级财管1班学生)
四、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
1、方案公布。学院将转专业工作方案(含转入计划、选拔内容和形式等)报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2、学生申请。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9月11日,学生填写《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或《国际合作班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经所在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文科楼802,电话59750554)进行报名。
拟转入经济与管理学院相关专业的学生学分绩点原则上不得低于2.5分,低于该标准的学生,如有相关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的,可提出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学科竞赛项目以教务处下发的《湖北工业大学2020年大学生学科竞赛一览表》(附件4)为准。
3、学院初审。经管学院教学办和学工办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并确认具有参加转专业考试资格的学生,并于2020年9月11日17:00前将《申请转入学生基本信息表》纸质及电子档报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备案,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原件留存备查。
4、学院考核。考试初步安排如下,具体考场在文科楼B的4楼各个教室(有电梯)。
笔试开始15分钟后不允许迟到考生参加。
5、结果公布。2020年9月15日在学院网站上公布通过考核的学生名单,公示期为2020年9月15日-2020年9月19日。对转专业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教学办提交相关申请,学院在接到申请的2个工作日内对相关结果进行解释说明。
6、结果上报。学院于2020年9月21日将公示无异议后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及新编班级报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学籍办将名单汇总后报校领导批准并签发转专业教字文,之后在教务处网站公布转专业正式结果。
7、学籍变更。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学籍转换工作,学生直接到新专业报到学习。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