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工业大学大类招生培养学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和经济与管理学院2022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22级工商管理大类学生在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为保证各专业协调发展和生师比符合相关要求,制定本分流实施方案。
一、专业分流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保障学生专业选择权利,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2、坚持竞争性选拔,根据学生的学分绩点择优分流。
3、优先录取获得学科竞赛或者重大奖项的学生,获得B级及以上学科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学生,提供专业分流“直通车”途径。
4、尊重学生志愿,统筹学院教学资源,按照志愿优先、择优分流的原则,确定分流后各专业班级数及学生名单。
二、专业分流与班级数
2022级工商管理大类学生可选择下列三个专业之一进行后续学习。各专业拟设定班级数如下表:
专业名称 |
班级数(个) |
市场营销 |
1 |
人力资源管理 |
1 |
会计学 |
3-4(含1个萧栋栋创新班) |
三、专业分流依据
专业分流主要是依据分流专业志愿、学分绩点、重大获奖和遵规遵纪等四个方面综合确定。
1、分流专业志愿:学生对上述三个专业,按照意愿排序进行申报。因分班参考学分绩点,请根据个人学分绩点情况科学填报。
2、学分绩点:按照《湖北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学分绩点(GPA)核算方法,核算第一学年加权平均的学分绩点。体育课和公选课不纳入学分绩点计算范围。
3、重大获奖:学院对获得B级及以上学科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学生,优先满足专业分流第一志愿。学科竞赛项目参见教务处下发的《2023年湖北工业大学学科竞赛指南》(附件1)。
4、遵规遵纪:凡本学年考试有违纪舞弊行为,学院采取零容忍态度,其专业分流由学院统一安排。
5、班级人员确定:学院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和第一学年学分绩点核算后的排序择优挑选各专业班级学生,直至该专业计划学生人数额满。若第一志愿专业满额,则分流到第二志愿……依序进行。
四、专业分流进程安排
1、5月22日-5月25日,公布方案,各专业开展宣传动员。
2、5月26日-5月29日,组织学生填报《专业分流志愿汇总表》(附件2)。
3、5月30日-6月1日,各班班长将统计后的《专业分流志愿汇总表》电子版在本班级群进行公示。公示无误后,将《专业分流志愿汇总表》及公示截图交给学工办陈傲兰老师。
4、学院统一核算学生第一学年学分绩点;根据学分绩点和相关竞赛获奖情况初步确定各专业分流学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予以公示。如对分流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教学办(文科楼802室)反映情况,联系人:熊老师,联系电话59750554,教学办和学工办负责作出答复。
5、学院将专业分流学生名单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并审核,报主管校领导签批后正式公布。
五、分流学生学籍管理与日常管理
学院对分流后的学生编排专业班级学生名单,并上报教务处备案。从第三学期开始,学生学籍管理和专业课程学习按照分流后的专业培养计划实施。同时,为加强班级日常管理,本次分流后的学生将按照专业重新编班,教学活动、学生工作等按新班级进行。
六、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为稳妥有序推进专业分流,学院设立工商管理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具体设置如下。
组长:孙浩、彭卫;
副组长:张冀新、余贞;
成员:魏想明、朱平利、代文、熊炜、陈傲兰、帕力哈提·阿不都热苏力。
七、附则
1、学生按照分流后所在专业当年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2、分流到各专业的学生名单经学校正式公布后,不得变更。
3、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于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附件1 2023年湖北工业大学学科竞赛指南
附件2 专业分流志愿汇总表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