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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告

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实验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启事

来源:经管学院    时间:2024-03-04    作者:经管学院    编辑:经管学院    点击:

因工作需要,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实验系列专业技术人员1名。

一、招聘范围

普通高校研究生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经济与管理学院实验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具有计算机、网络和经管类基础知识等较好的综合素质。

5.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历、学位;研究生毕业专业为经济学、管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相关专业。

6.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7.性格开朗,仪表端庄,举止大方,普通话标准,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接受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仅接受网上报名。应聘者登陆“湖北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zhaopin.hbut.edu.cn)投递简历。

报名截止时间定于2024年3月31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通知所在学校或单位并向社会公示。报名与考试、考察及体检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起算时间为1994年1月1日。应聘人员的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位证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考察及体检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考核

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通过笔试和面试进行考核。

(一)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笔试结束及时批阅试卷,提交相关结果,成绩按由高到低排序,笔试成绩合格者(笔试成绩≥60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考核选择采取结构化面试法进行。结构化面试法考核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素质和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满分为100分,根据面试考官现场评分计算平均得分。面试环节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低于70分者视为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

(三)总成绩

考核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满分100分。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六、成绩公示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应聘对象综合得分,最终按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3名入围人选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综合成绩排序取其前1名作为拟聘用人选,由经济与管理学院对其进行岗位适应性考核,考核时间不低于15天。

七、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开展体检和心理测试。

对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开展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后,由人事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基本情况在湖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hbut.edu.cn/)按规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招聘结果由学校审核上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核准后,签订聘任合同。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其他

(一)因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学校可根据考察结果排序依次递补或者直接取消该招聘指标。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相关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湖北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情况由人事处、经济与管理学院根据工作职责进行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1. 经济与管理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hgjgxy@163.com

办公电话:027-59750540

联系人:戴老师

2.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hbgydxrsc@163.com

办公电话:027-59750175

联系人:尤老师

3.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dc@mail.hbut.edu.cn

办公电话:027-59750034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湖北工业大学行政楼B302室(邮编:430068)

4.联系网址

湖北工业大学主页:http://www.hbut.edu.cn

人事处网页:https://rs.hbut.edu.cn/;

经济与管理学院网页:https://ems.hbut.edu.cn/ 。

                                                                        湖北工业大学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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