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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通知

招生声明

来源:经管学院    时间:2024-12-09    作者:经管学院    编辑:经管学院    点击:

广大考生,你们好!

近期,我院接到部分考生电话、邮件反映存在社会中介、教育培训类机构以“湖北工业大学”、“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MBA、MPA教育中心”、“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等名义,或是以与学校签署相关协议为名进行MBA、MPA等专业硕士虚假招生宣传。

为维护学校声誉,保障广大考生权益,学院现就2025年MBA、MPA等非全日制专业硕士招生工作,作如下声明:

1.学院从未以任何形式委托任何中介性质的代理机构、培训单位或个人面向社会进行专业硕士招生宣传及报名等工作。请广大考生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等官方网站查询相关招生信息,并以此为准。

2.我校严格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相关专业学费,各项收费均由学生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学校财务处的收费平台自行缴纳,并出具由财务处署章的正规收据。任何人不得直接收取学费,也不得提前收取学费。学校除了收取核定的学费外,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部分培训单位或者机构以所谓渠道费,或任何其他名义收取的费用均不属于学校的正规收费,请各位考生不要上当受骗。

3.疫情结束后我校MBA、MPA等专业全部恢复线下课堂学习,再没有开展任何线上课程学习。学校加强学习的过程管理,注重课堂学习效果和课程考试的权威性,严格把控学位论文质量关。

4.学院保留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学校合法权益的权利,将严肃追究假冒我校、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的中介机构、人员的责任。

有关招生、录取事宜,广大考生可直接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7-59750561

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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