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形式,是运用理论指导实践、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推动全院党员理论学习深入发展的组织保证。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党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特制定如下制度:
1、党委中心组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深入研究、探索和解决学院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问题,努力加强院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理论水平、政策水平、领导能力,全面推进学院的建设步伐,努力实现学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中心组学习由学院党政处级干部、学院党委委员为主,必要时吸收党支部书记、科级以上干部和系(中心)主任参加。中心组设组长一名,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设副组长一名,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设秘书一名,由学院党委秘书担任。
3、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以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和国家大政方针为主。同时,要努力学习教育、经济、政治、科技、法律、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重要文件。
4、党委中心组学习形式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辅导、集体讨论、收听(看)录音(录像)、参观考察等方式和方法,注重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
5、党委中心组学习时间原则上根据既定学习计划进行安排,如需变动和调整由组长决定,全年组织集中学习不得少于8次。
6、党委中心组成员要自觉做理论学习的表率。每次集中学习讨论前,党委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学习内容和中心议题认真阅读有关书目与材料,做到认真读书、勤于思考、积极发言;分散自学时要认真阅读、作好读书笔记;专题发言人要紧紧围绕事先确定的主题积极准备,力求理论联系实际,避免空泛议论。
7、党委中心组建立并严格执行学习考勤制度,做到学习有计划、读书有笔记、集中研讨有记录、学习情况有通报,经验体会有交流。
8、党委中心组成员要围绕学校和学院改革和发展的实际,针对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加强学习、研讨和调查,努力做到每年至少精读1本理论著作,撰写1篇调查报告、心得体会或理论文章。
9、党委中心组成员要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认真安排自学,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者,事先要向组长请假;事后要及时补课或补交学习心得,以确保学习质量。
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
二0一六年九月二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