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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告

关于评选表彰2015-2018年度文明校园创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wangle    时间:2018-10-09    作者:    编辑:wangle    点击:

 

各院党委、各党总支,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2015年以来,全校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和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成果,进一步提高了师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素养,有力促进了学校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为进一步总结经验,发扬成绩,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我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表彰2015-2018年度文明校园创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文明校园创建先进单位条件

参照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制定的高校文明校园标准及《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2017年6月)要求,结合《湖北工业大学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实施方案》(湖工大党字〔2016〕3号)有关精神,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先进单位申报工作。学校将结合文明校园创建基本指标、任务分工、创建特色、负面清单进行综合评定。

1.申报单位能紧紧围绕以下六个方面开展工作,在某一领域坚持创新,扎实推进,创建工作业绩显著,为学校文明校园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1)思想道德建设:把思想理论教育放在首位,广泛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全员全过程育人;积极开展大学生爱国主义及国防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坚持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抓好师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主义、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重视网络文明教育和阵地建设与管理;坚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2)领导班子建设:重视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班子成员政治可靠,本领高强,团结共事,敢于担当。

(3)师德师风建设:注重建立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长期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教师入职考核、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评先评优评价体系;加强对师德的监督力度,及时查处、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严肃查处违反“红七条”问题,实施师德“一票否决”。

(4)校园文化建设: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各类校园文化体育活动,培育形成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品牌项目;重视校园文化设施的新建和维护。

(5)校园环境建设:建立完善学校平安创建工作机制,在维护学校政治稳定、处置突发事件中采取措施得力,重视开展防火、防盗、防“传销”、防“非法校园贷”教育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和检查落实工作,确保校园安全;注重环境卫生整治,积极参与爱国卫生活动;积极创建节约型校园、节水型校园,推进文明用餐、光盘行动,积极参与周边社区文明共建。

(6)阵地建设管理:加强对课堂教学和各类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管理,加强教室、会议室、报告厅以及其它学生课外活动场所的管理,严格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论坛、讲座、沙龙等“一会一报”制度,加强学生社团活动的指导和管理;加强宣传阵地、网络阵地建设与管理,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把握舆论导向。

2.凡是获得《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特色指标中规定的相关荣誉和《湖北工业大学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实施方案》中突出贡献奖项目的申报单位将优先推荐为文明校园创建先进单位。(详见附件1、附件2)

3.凡是存在《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负面清单所列问题的单位将被取消申报资格。(详见附件1)

(二)文明校园创建先进个人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教学纪律和社会公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无违法违纪及学术造假行为。热爱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熟练掌握文明校园创建业务,具有做好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强烈事业心和高度责任感,积极带头参与文明校园建设各项活动,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在以下某一方面发挥作用明显、工作业绩突出:

⑴思想道德建设;⑵领导班子建设;⑶师德师风建设;⑷校园文化建设;⑸校园环境建设;⑹阵地建设管理;⑺热心公益事业,甘于奉献,群众公认,获得上级荣誉或受到媒体广泛宣传产生较大社会影响;(8)在组织开展“文明校园我创建”工作中,亮点突出,特色鲜明,成效显著。

二、评选名额及分配

全校拟评选文明校园创建先进单位10个,其中机关部门4个,教学单位4个,直属单位2个;拟评选文明校园创建先进个人20名,单位不限。

三、评选办法

1.自查总结。请各二级单位(部门)对照《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附件1)开展自查,认真总结本单位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并于10月25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至党委宣传部。

2.推荐上报。拟申报文明校园创建先进单位的,请填写《湖北工业大学文明校园创建先进单位申报表》(附件3);各单位(部门)对照文明校园创建先进个人评选标准,可推荐一人参加文明校园创建先进个人评选,并填写《湖北工业大学文明校园创建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4)。上述材料(纸质档和电子版)请于10月25日前一并报送到党委宣传部(行政楼B313办公室,联系人:罗广)。

3.实地考评。学校将成立文明校园创建评选工作小组,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创建资料、查阅督查记录、现场察看、综合评议、情况反馈等方法,分类对各单位进行实地考评。

4.择优评选。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将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对申报文明校园创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材料进行审阅、评选,拟定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候选对象。

5.公示审定。上述候选对象将在校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审定。

四、表彰及奖励

学校对评选出的文明校园创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与奖励。

五、评选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表彰活动,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本单位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自查总结和评选推荐工作。

2.学校文明校园创建评选工作机构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程序,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评选活动。评选过程要认真接受校纪委及群众监督,确保当选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具有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

 

附件:1.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

      2.湖北工业大学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3.湖北工业大学文明校园创建先进单位申报表

4.湖北工业大学文明校园创建先进个人推荐表

 

中共湖北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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