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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金融学专业始建于1994年,经过20多年的发展,实现了从本科到研究生教育学历层次的跨越,中外合作办学、校企联合培养等国际化、社会化办学途径的拓展。金融学学科所在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属于湖北省省级重点(培育),2002年获金融学学术硕士授予权,2018年获批金融学专业学位硕士点,2019年正式开始招收金融专业学位硕士。

一、学科基础

1.师资力量

金融学学科拥有高水平师资队伍,多数教师具有博士学位和海内外研修经历,并拥有丰富的金融行业实践经验,近年来,承担国家级和省部级研究课题近100项,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金融产业规划及金融企业咨询项目多项。

2.科研平台

金融学学科建有省级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升级与区域金融”、所属校级“区域产业生态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是湖北工业大学发展战略支撑学科平台。

3.实践平台

金融学学科与湖北省内多家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及大型上市公司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平台。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坚实的经济与金融学理论基础,掌握现代金融工具与技术,充分了解金融领域的发展前沿;系统掌握投融资管理技能、金融交易技术与操作、金融产品设计与定价、财务分析、金融风险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富有创新和进取精神,数据分析能力和跨文化沟通能力强,较强的从事金融实际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业人才。

三、培养类型

全日制金融专业学位硕士

四、培养方向

1.产金融合与机构金融

2.金融科技与产品创新

3.资产管理与风险控制

五、学制与学习年限

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为5年。

六、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生在学习年限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达到培养要求,完成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依照《湖北工业大学硕士学位授予细则》授予湖北工业大学金融硕士专业学位。

七、联系方式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邮编430068,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办公室(文科楼800)

咨询电话:027-59750561、027-88422178(传真)

联系人:张老师、马老师、陈老师: 027-59750561